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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楼
发表于 2014-9-20 07:3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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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福建省泉州市
好一长帖,看完之后个人还是比较认同控方的观点。如果我在就餐时看到此现象相信也会上传的,上传不是出于我的素质有多高,而是新奇者有之(心里疑惑:公共就餐场所狗也可与人同桌吗);愤怒者有之(你可能会说‘关你niao事?’你确定不关大家的事,假如你坚持这么认为,那么你赢了,因为你的智商超过250了)。有素质的人更应该遵守公共道德,不是吗?看了狗主人这么多回帖,应该是一位有钱有闲、有文化修养、有爱心且心高气傲的女士,但不可否认的是此举真真欠妥,出于对狗的溺爱忘了根本的遵循及给自己和他人的影响(虽然我们经常会犯这样的事,但带狗同桌…)。看的出来狗主人开始的道歉是诚恳的,后面的回帖就让人有言过饰非的感觉了(聪明的做法应该是把事情的经过说清楚,然后作诚的道歉,〔自己杜绝发生此类事情〕后面的就让大家见仁见智去吧)。狗主人后面的回帖缘于一口被言辞攻击之气,可大家的回帖何常不是胸中有一口愤然之气。这么长的控辩双方跟帖,基本上言辞还是比较平和,只个别措词有些低作(尤其是辩方有些人极尽辱骂之能事,你不说出来还真不知道你有这方面的特长,所以你出名了)。我说这么多,并不是在这里批判谁,“金无赤金,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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