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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67岁的卢某步行通过椒江洪三路口时,因违反交通标志,与盛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7日,85岁行人黄某在经过黄岩区新前街道七里村路口时,因未走人行道,被马某驾驶的皖牌变型拖拉机碰撞后,伤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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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关注各类交通事故的同时,往往忽视了老人交通参与者因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所造成的一幕幕惨剧。
据统计,2015年至今年6月份,台州市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平均年龄为60.4岁,60岁以上死亡者有703人,占死亡总数的37.3%,数字触目惊心。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引发老年人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安全意识淡薄,不适应现代交通出行方式。
“许多老年人,长期在田野山地作业,惯于自由散走,安全意识淡薄,还是按照老观念出行,不适应现代交通出行方式。”该负责人补充道。
同时,老年人各项生理功能退化,尤其是动态视力的衰退,对来往车辆车距判断不准,加之听力减退、反应迟钝等生理因素,自我保护能力较差。
创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让每个老年人平安幸福,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为此,台州市公安局专门给老年交通参与者写了一封公开信。
信中向老年朋友们提了以下四点注意事项:
一、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没有斑马线时,要仔细观察,确保安全通过。
二、老年人出行不骑乘电动车,可让子女接送或者乘坐公交车等其它交通工具。
三、夜间出行时,应穿颜色鲜亮醒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服,以便引起过往司机注意,降低风险。
四、外出参观、旅游、晨练等要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一个人尽量少到马路上活动。
我们在此呼吁,广大老年朋友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抵制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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