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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台州市黄岩区药山村村民。邻居许加启(户口本上是许永福),未经主管部门审批,2009年4月25日在我家房子东面(距离我家房子只有十几公分)的园地上违章建房。4月27日南城城建办同黄岩区城中国土所出面阻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黄土资监字(2009)第2000119号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但许加启一路抢建,直至建好二层楼房。然而在南城办事处和村干部的保护下,对方的违章建筑一直没有拆除。当时南城办事处管城建的主任张西说:“许加启家按了手指印说不建三层,有关部门不拆违章房子”。我家人年年去南城办事处,但南城办事处管城建的都说会关注的。可是我家房子(建了28年,无地基梁)已出现沉降现象:东边玻璃窗打不开,卫生间地砖断裂,前后门的廊板裂开,今年(2015年)9月30日下午到10月7日国庆长假期间,许加启开始动工抢建三层,南城办事处等人员去阻止,许加启家等对方离开后继续日夜抢建,直至把钢筋水泥浇灌的大板浇三层抢建好。10月8日上午,南城办和国土来村里拆违,但药山村村委会个别几个人组织起来阻挡拆违车进来,强制对方开走,干扰这次的拆违工作(其实拆违只是拨了几根柱子做做样子而已,对于钢筋水泥浇灌的大板浇来说无任何影响)。另外他们有几个村干部聚头闹事,打碎了南城办主任的眼镜。
此事至少有四条是违反我们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的。
第一:违章建房(占地91平米以上),没有任何合法的审批手续,依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三条判定此为违法建筑。
第二:未与邻居进行协商,若房屋建成后,将严重影响我家房屋的采光、通风与日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第三,未与邻居进行协商,违章建房,更严重的会使我家的房子变成危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四,违章建房从2009年至今,许加启家除了不停咒骂之外,还敲坏了我家的落水管,后廊等,从未赔偿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目前,许中启家已拿掉柱子(别的地方建房要用,还有听说拆违的不再来了),此违章建筑就此停住,南城办事处政府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我家在当地投诉后,相关部门一直在互相推诿。
如此目无法纪、嚣张跋扈的违建,在村里是少见的,但并不是唯一的。为何不按政策执行拆除?不外乎权贵利益,违建背后总有牛人,推推拖拖必有隐情。是因为关系够硬得罪不起,还是因为都在一条利益链上“同舟共济”,群众中各有说法。
附目前违章建房的现状。
目前违章建房的现状(从侧面拍)
目前违章建房的现状(从后面拍
目前违章建房的现状(从侧面拍
目前违章建房的现状(从侧面拍
以下是南城办事处等拆违后的照片
拆违后的违章建房
拆违后的违章建房
拆违后的违章建房
拆违后的违章建房
拆违后的违章建房
拆违后的违章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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