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3126|回复: 0

[政策宣传] 我省出台五水共治新规于2015年2月1日施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2015-01-29 09:29:40 来源: 温州商报 作者: 夏灵犀
  日前,《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以下称《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2月31日省政府令第329号公布,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治水的保障措施、法律责任、激励与惩戒、社会参与、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为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长效治水提供立法保障。

  《规定》明确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治水工作责任主体。对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治水工作中存在不公开信息、考核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同时,该《规定》特别加强对排污企业及个人的监督和惩罚,对于重点排污单位,要求其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影响和损害农村环境卫生的行为,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有关经营者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治水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形,有权机关可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孙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