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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帮互助] 谁知道 外地小孩上小学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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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1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北京市 京宽
明年小孩就要上小学了 外省的 现在住在新前 想在新前小学上 但是不知道要什么手续 去学校问 保安又不让进 在这里问问大家 需要什么手续 要多少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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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12:5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三心 于 2014-6-16 13:03 编辑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文件

黄教普201420
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教育直属单位,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经黄岩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2014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中小学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前把招生的有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将相关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首先确保户籍与父母房产都在学区内和户籍在学区内且在黄岩区内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有学额空余,则招收符合有关规定且有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则采用“分校报名、统一摇号,一次性录取”的办法。
三、招生规定
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今年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中心小学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本地全部适龄儿童(含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的除外。残疾儿童鉴定工作要在入学前做好)入学。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即200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如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并按《黄岩区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3款处理。各小学不得以测试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入学。
2.根据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0人以内、初中45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进行“小班化”教学的试点,班额可以控制在小学30人左右、初中35人左右。
3.根据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初中新生编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书面考试,严禁分快慢班,所有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招生。招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根据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新生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就读划定的学区学校,而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学区(包括区外)公办学校,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回学区学校就读的,则该生不再视作原学区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学额有空余的学校调剂入学。
四、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在“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的前提下,学校要首先确保户籍(以2014年6月15日前迁入有效,且子女户籍须与父母户籍相一致,2014年6月15日及以后迁入的,原则上回迁入前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和房产(房产必须是父母全产权、30㎡以上的住宅,下同)都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或户籍在学区内但在黄岩区内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区内有户籍而房产不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则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调配。
(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统筹安置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学校若有空余学额,可招收有入学要求,并在学区内有常住房产人员和有黄岩户籍并在学区内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区内务工人员)、有黄岩户籍并在学区内经商人员(以下简称区内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其步骤和方法为:
1.在学区内有常住房产(即持有房产证2年以上,截止2014年8月31日)而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如果超过空余学额,则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
2.招收学区内有常住房产而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后,若还有空余学额,则面向区内务工人员和区内经商人员子女报名,如果报名的人数超过空余学额,则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学区内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的子女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报名时随带相应的证明材料。
区内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条件:父母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且:①领有工商执照一年以上(截止2014年8月31日);②领有税务登记证一年以上(截止2014年8月31日);③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有居民临时居住证、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④原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
区内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条件:父母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且:①与用人单位签有合法用工合同一年以上(截止2014年8月31日);②用人单位按规定给务工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截止2014年8月31日);③有固定住所(居民临时居住证、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④原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
(四)学校若还有学额空余,则面向有入学要求的区外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必须符合浙政发[2008]6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实行摇号入学。由区外务工人员子女到相应学区报名,报名时带相应证明材料。如果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学额,则全部录取,如果报名的人数超过学校学额,则采用电脑摇号进行录取。
(五)实验中学招生继续按2006年第39次区长办公会议精神执行。
五、招生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普教、计财、纪检、督导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各义务教育中小学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维护招生秩序。
2.推行“阳光招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乡镇街道出台招生实施办法,提前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招生工作结束后,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将录取学生的相关信息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加大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招生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区教育局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入学材料核查小组,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提供的入学资料进行核查,纠正不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4.规范初中特长生招收办法。为了全面推进特色学校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招收部分特长生,招收特长生必须符合省市有关规定,招收特长生方案由学校自行制定,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   
2014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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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6-16 12:5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二)务工(或经商)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务工: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工作单位与用工合同一致)原件、复印件各1份;
   经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一致)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临时居民居住证(区外务工人员在黄岩区内无房产的必须提供)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原户籍地无监护人证明(有村、社区和乡镇街道盖章);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儿童本人及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
5.小学新生还需带《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黄岩籍的初中新生还需带《小学毕业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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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6 12:59 | 只看该作者 IP:北京市 京宽
三心 发表于 2014-6-16 12:53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文件
黄教普﹝2014﹞20号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

这么多看不太懂啊 就说说要那些程序 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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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6-16 13:0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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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6-16 13:0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编辑为切实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属    性地方政府文件发文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文 号浙政发〔2008〕69号发布日期2008-11-2执行日期2008-11-2发文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 号:浙政发〔2008〕69号
发布日期:2008-11-2
执行日期:2008-11-2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一)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积极的态度,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统筹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
(二) 在我省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须符合以下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持有我省流入地(县级)普通人员居住证,或具有领取普通人员居住证条件(取得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记录),并能提供与居住证申领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在流入地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直系子女。
二、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科学规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按照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工作全面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当地人口增减、城市发展、产业升级和今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趋势等,科学预测今后一段时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以常住人口作为主要依据,编制中小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满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基本需要。
(四)切实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流入地政府要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居住地就近学校报名,在就近学校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予以安排入学;就近学校没有空余学额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校网布局和生源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学。所有公办中小学都有接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责任和义务,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公办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凡在居住地就近学校学习或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其他学校就学的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一样享受省统一规定的免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纳入政府资助范围。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形成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证书制度。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义务教育登记卡》是省内学生流动、转学的必备材料。各地要按照1990年12月省教委颁发的《浙江省义务教育证书制度(试行)》的规定,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凡本省户籍的一年级新生(简称“新一”)均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建卡,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在户籍所在地未入过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卡。学生在省内流动的,登记卡由流入地就读学校保管并做好每年登记工作,做到卡随人走。要及时做好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的登记、变动等信息记录工作。
(六)鼓励和吸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别是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和技校)。凡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均可报读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各地要认真做好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需求调查,将有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纳入当地中职招生计划。在校学习期间,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政府奖学金。
(七)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调查和登记制度。各级公安部门要重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登记工作,并将相关数据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方案,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时入学。省教育厅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情况纳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并不断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省外分省、省内分市县(市、区)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分布变动情况,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动态管理。
四、进一步落实政策,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支持力度
(八)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投入。省设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支持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较多的地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各级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按照中小学布局与建设规划落实学校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确保学校建设进度,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需要。要按学校实际在校生数(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和拨款定额安排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同步落实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各项资助经费。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流入情况,合理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数,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依法举办非营利性的,符合基本办学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在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基础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举办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要加大对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扶持力度,各地要在经费、设备和师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管理规范、质量较高的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应予以奖励。
(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的管理,严格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校长和教师准入资格,把好教师入口关。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的培养与培训,使他们在师资培训、教研活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建立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任职或支教制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关心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确保教师的基本生活条件。
五、进一步加强管理,逐步形成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十一)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籍实行动态化管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评优评先、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教学帮扶措施,主动关心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克服各种心理和学习障碍,使他们融入集体、健康成长。学校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十二)加强对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管理和指导。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纳入规范化统一管理,严格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准入条件,规范审批,改进管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一个健康、安全、完备的教育环境和条件。要通过政策扶持、教学帮扶等途径,督促指导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三)加快改善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对达不到基本办学标准的学校,各地要及时妥善予以处置。对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非法举办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由各级政府牵头,协调公安、教育、安全监管、卫生等有关部门予以取缔。要强化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安全监管,经常性地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排查校舍、食品卫生和学生接送车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师生平安。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4)109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十一月二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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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6-16 13: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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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6-16 13:0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袁李帅娟 发表于 2014-6-16 12:59
这么多看不太懂啊 就说说要那些程序 花多少钱

看二楼红色和蓝色的字以及三楼。
现在不是花钱就能办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已禁止收赞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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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4-6-16 13:08 | 只看该作者 IP:北京市 京宽
三心 发表于 2014-6-16 13:05
看二楼红色和蓝色的字以及三楼。
现在不是花钱就能办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已禁止收赞助费。

你知道新前小学号码吗 我想找校长当面问问 这样问的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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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6-16 13:2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袁李帅娟 发表于 2014-6-16 13:08
你知道新前小学号码吗 我想找校长当面问问 这样问的比较清楚

私人电话我不好发给你。
以下是公开的电话:

八、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全区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 84121151             富山乡   84815007
东城街道 84282281             宁溪镇   84766062
西城街道 84082690             上郑乡   84806500
南城街道 84185653             屿头乡   84805013
北城街道 89167011             上洋乡   89182707
澄江街道 84301025             平田乡   84972106
新前街道 84358910             茅畲乡   89176031
江口街道 84179511             北洋镇   84965020
高桥街道 84850007             头陀镇   84996015
院桥镇   84871100               沙埠镇  8486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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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8-10 13: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都是忽悠鬼的我拖别人办到现在都有近公立学校,处处都是钱有钱什么都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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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8-5-27 12: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我想问想让孩子在海宁这上学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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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8-5-27 15: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外地的要不有社保,要不有营业执照,花钱不一定能进的,关键看你有没有人,不要被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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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8-5-27 21: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外地的,第一要看你是在黄岩做什么的?工厂上班的话,看看你公司纳税情况,有没有指标,自己交纳社保多少年了,起码要10年以上,居住证办了没?第二如果是做生意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多少年了,这些都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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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8 08:1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新河镇环宇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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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9 07:1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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