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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小妞 发表于 2013-7-6 07:54
不知道这位是东路的姐姐还是妹妹,看你讲话那么有条理并且有理,暂且先让我喊你一声姐姐吧。
姐姐,你知 ...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为了你女儿,有些事情你就大度点,过了就算了,不要再跟她们计较了,也就当学习费了,她们给你的人生好好的上了一堂课,让你知道钱在现实生活中的魔力,让你体验到什么是人性!现在吃点亏,但不会再有下一次了。我想,内心里,她们也不好过的,良心也会不安的。人在做,天在看,是非公道,自在人心,你只要问心无愧,就心安理得,所以也不怕公诸于众,很佩服你的勇气。
我也同样是做姐姐的人,但却是不同的心情,只是恨铁不成钢,可只有这么一个弟弟,凡事不多为他想着点,谁为他想呢?!你们家的事情,我想主要的问题就是欠缺沟通,而且每个人都各怀心思,各有打算。这才造成了今天这种两败俱伤的局面。其实,什么事情都放在台面上,大家平心静气的讨论,即使有争执,但都还可以协商的下来的,也不至于现在有这么大的伤痕,即使修复心里也会有疙瘩的。所以既然事情到了这步田地,我想你真的要好好考虑考虑了。
首先,你要想想和你老公的关系,这是最重要的,如果还有感情,再加上女儿,我想你是断不了的,所以复婚是有很大可能性的。而且,离婚这么大的事情,你竟然没有跟自己的父母商量,就这么草率的净身出户,太意气用事了,也让你的婆婆说今天这样不负责任的话有了底气。所以,记得不管做什么事情,特别是谈判,首先要掌握筹码,没有筹码,你凭什么去谈,去得到你自己所想要得到的东西或者让人家同意你的意见呢?!你有理又能怎样呢?本来家务事就是有理说不清的事情,所以凡事要用脑,要用自己的智慧,理理自己的思路和步骤,再去想应该怎么做,现在的形式对你不太有利,因为你放弃了你自己的筹码。
其次,也是以第一个条件成立,你再考虑这个。当初汪母不是说她给女儿多出来的平方是卖给她的吗,那ok,既然事情已经如此,你也签了字,事实这个房子就是她的了,你就认了,输也输的心服口服。再不舒服也要吞了。但金钱方面不要糊涂了,也不要糊弄过去了。既然是卖给她的,那么把差价算下,该还你们多少就要还你们多少,现在还不清,可以打欠条,条子要打给你老公,而不是她妈,你收着这条子,而且最好规定她每月偿还多少,因为你也要筹钱弄房子。
再则,她妈说以后分的房子写你女儿的名字,那也可以,女儿是你自己的,她现在未成年,监护权在你这里,别人也拿不跑。你老公既然成不了大器,但你必须把他治住了,而且得听你指挥,你们自己两个要在同一战线,这样,她姐姐就很难再欺负到你了。要斗智不要斗气,斗气,你全进了她们的套子,她们就判着你静身出户呢!你倒是这样做了,谁会说你好,还不是自己一口窝囊气难以下咽,愤懑难平?
然后就是你婆婆,你也不要再跟她争辨了,母女同心,那是没办法的事,媳妇再好,也是别人的女儿,这是人之常情。但,一般都不会像她这么过火。你也不要跟他计较,毕竟她是长辈,你也说了,她们也很辛苦,养活他们姐弟两个也是不容易。所以就大度点,别跟她计较了。你公公还是站在你这边的,但也说不上话,所以,你更要用策略,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就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用慢火炖,用你的真心去感化她,让她知道谁才是她晚年真正的依靠。
虽然这很为难自己,但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不可能都尽如人意,所以我们要学会变通,才能让我们生活的更融洽,更和谐。所以,妹妹,放下情绪,推开窗户,深深的吸一口气,然后放松。重新整理也反思一下,事情演变到今天的地步,是不是也跟自己的轻率和意气用事有关。
这也是成长的一部分,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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