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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文件
黄政发〔2012〕28号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区环境交通铁腕整治大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最佳宜居城区,努力构建“市容整洁、交通顺畅、管理有序、服务优质”的市容新环境和交通新秩序,区政府决定从2012年6月1日起,开展城区环境交通铁腕整治大行动。
一、整治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范围道路和背街小巷,重点是青年路、横街路、劳动路、天长路。
三、整治内容
(一)交通秩序整治
1、严禁机动车违反交通标线、标志、信号指示,严厉查处急停猛拐、随意穿插、违章掉头行为;
2、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乱穿马路;
3、严禁公交车、出租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出租车争客抢客、占用站台停车揽客;
4、严禁黄包车、残疾车进入禁行路段(青年路:王义生岗亭--塔院头路交叉口;天长路:县前街交叉口--横街路交叉口;劳动路:县前街交叉口--横街路交叉口);
5、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占用人行道;
6、严禁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7、依法取缔非残疾人、两轮摩托车等各类非法从事载客营运行为;
8、依法对5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进行清理;
9、严厉查处其它影响通行秩序、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沿街经营整治
1、严禁在城区内占道经营,对各类露天烧烤、流动摊点、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取缔;
2、沿街店铺做到门前“三包”,禁止占道施工、占道堆物;
3、禁止沿街店铺广告招牌占据人行道,清理拆除遮挡、干扰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妨碍交通安全和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
4、严禁未经批准在城区主次干道扯挂条幅、标语,乱涂、乱贴、乱画小广告;
5、严禁乱倒、乱丢垃圾,建筑、工业垃圾应倾倒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分类、归位放置。
区里将成立由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集中整治组,依法查处各类影响城区环境和交通秩序的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区新闻信息中心、黄岩广播电视台将开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占道经营曝光台,定期曝光,同时开辟城区环境交通铁腕整治大行动宣传专栏,组织记者每天深入一线跟踪采访报道整治工作,定期刊播。希望广大市民规范自身行为,共同营造畅通、有序、整洁、卫生的城市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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