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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记回答网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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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2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网民 提出问题:在一次的环保志愿者参与环保局执法活动中,我们当场抓获偷排漏排的污染企业,环保局的罚款单都开下来了,却以人情关系把它取消了,这是何理,难道人情高于法律吗?

  李建安:经查,区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时,其步骤为:先现场调查、取证,制作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再立案,案卷报局法制科审核,并由局审议小组审议,最后作出行政处罚。2009年10月26日,区环保局邀请环保志愿者参加打击非法小电镀等“十五小”项目环境执法检查行动,在新前街道查获一非法小电镀作坊,当夜下达了物品暂扣通知书及暂扣清单,而非超越法定程序直接给予当事人行政罚款。通过此次环境执法检查行动,目前该非法小电镀作坊已取缔,环境污染行为已消除。

  经查,区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时,其步骤为:先现场调查、取证,制作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再立案,案卷报局法制科审核,并由局审议小组审议,最后作出行政处罚。2009年10月26日,区环保局邀请环保志愿者参加打击非法小电镀等“十五小”项目环境执法检查行动,在新前街道查获一非法小电镀作坊,当夜下达了物品暂扣通知书及暂扣清单,而非超越法定程序直接给予当事人行政罚款。通过此次环境执法检查行动,目前该非法小电镀作坊已取缔,环境污染行为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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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0: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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