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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环保局书记逼成上访“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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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2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谁把环保局书记逼成上访“刁民”?

环保局书记靠举报监管 说明环保法规形同虚设

让环保硬起来的路径探寻



杨光志



    为了关停辖区内的两家污染企业优士化学和瑞祥化工,江苏省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向上级举报,奔走呼吁4年多,报送调研材料累计数十万字未果。至今,侯宜中已不再担任党组书记,仍坚持举报。(5月26日《新京报》)



    管治污的一个环保局书记,正路不走走偏门,权力大棒不打,却行求告之策,这“举报”二字用在此,实属滑稽。在感佩这些环保官员宁做恶人不做罪人的恒心毅力的同时,笔者不禁感叹——天可怜见,是谁,竟然把环保局书记逼成上访“刁民”?



    其实,这是个老话题了,当年,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现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因身处职责“风暴眼”,掀起一波接一波“环保旋风”时,其间舆论讨论得最多的,一是GDP大棒下环保官员的无奈,二是他不依牌理出牌的张扬个性,其不符官场惯例以与“副职”身份不符的高调放炮,屡引坊间窃议。他的“中国环保已到了最紧要关头”、“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解决‘官’的问题”、“绿色GDP项目不会停下来”等语,犹在耳畔。



    因而,环保局书记不能行使职责所系、法规赋予的正当手段将辖下涉污企业绳之以法,而只能靠“举报”这种一贯只是弱势群体采用的无奈手段治污,且4年无果、徒唤奈何时,其所显现的,就是大家心知肚明、见惯不惊的审丑疲劳——其一、权力制肋。行政隶属关系受限于当地政府、工资须得从当地财政支付的环保部门,在当地领导班子热望GDP显政绩的功利目的下,一切先期应进行的环评,后期该跟进的环境监督,均受限于行政级别无力挑战上一级“免检”、“挂牌保护”之类的尴尬;其二、手段稀软。部门形同虚设、法规束之高阁,具体操作陷入屡罚屡犯、前脚交款后脚放烟(或污染的废水、废碴等)的“执法怪圈”。



    如何打压污染企业昂然抵制部门监督的底气,将屡见不鲜的阳奉阴违、虚与委蛇于隔靴搔痒般的小额罚款、停工数日做治理状等怪现象加以彻底改变,目前的路径有三。其一,来自国际大环境的外部压力;其二,来自民间的合理抗争;其三,来自体制整肃将环保地位升级。第一条路,是中国走向国际大格局必须遵循同一游戏规则,而不断要作出的承诺,适用于可能带来国家间污染事件的大的治污项目,并且可以期待一定会向更加严谨更加细化的小项目迈进。第二条路,是行走于合法与非法的边缘,类似于擦边球的民间抗议,有积极意义和参照价值的是厦门抵制PX项目的环保运动、上海市民抗议磁悬浮的散步行动等,有悲情意义的,就是那种抬着被污染致死的尸体打到污染企业门上去,形成群体事件,或者跪求当地父母官与企业主,或者类似本新闻,走举报这条常常撞南墙的求告路。第三种路,强化环保力量,必须获得自上而下的共识,必须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舍得抛弃唯GDP至上的施政思维,必须改革官员政绩评价体系,包括必须改革行政体制的官员任期目标考核细则,将上任将污染企业当香饽饽获政绩奖赏,而继任则无奈给上任留下的污染花纳税人巨资埋单的恶性循环终结。没有这些前提,光是将环保部门行政升级,比如,将县级环保部门上挂省级垂直管理,或者出台什么环评一票否决制等,这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应像潘岳所表述的那样,期望能够成立一个统一的高级别协调机制,组织统一的监测和执法。三条路中,这一条路,是最靠内省自觉,最具可操作性也最应该为我们所重视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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