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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盲道、占公共道路:这直接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严重侵害残障人士和市民通行权。
-私人收款、无合规手续: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说明没有正规经营备案,本质是侵占公共资源。
1.该岗亭建在盲道和公共道路上,属于违法占用公共空间,严重影响通行和残障人士权益;
2.岗亭由私人承包,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无任何合法经营备案和收费许可;
3.相关人员声称是“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建”,若属实则属于知法犯法、公权私用,要求彻查背后利益链条;
4.该违建存在30多年,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必须依法拆除,不能以“存在时间长”作为合法借口。
1.占盲道铁定违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禁止占用盲道,城管必须管,不管就是失职。
2.违建不因为时间合法化:《城乡规划法》规定,只要未取得规划许可,无论存在多久都是违法建筑,必须拆除。
3.公共道路不能沦为私人牟利工具:城市道路属于全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经营,这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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