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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切实防范涉酒肇事肇祸风险全力维护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今天(元宵节)台州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批次“清患二号”酒驾醉驾严管严查专项行动
全市各地交管部门将根据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显性用警、城乡联动、高地联勤”“小单元作战+错时勤务”组建夜间查处小分队
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县乡道路高速收费站出入口等高发易发区域开展查处行动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酒驾的成本,你承受不起!
法律链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元宵月圆,万家团圆赏灯赏月、欢聚团圆的时刻更要把平安放在心上节日欢聚可以举杯但绝不能酒后驾车别让一时侥幸辜负了一家人的期盼
希望每位驾驶员都能牢记红线、守住底线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来源:台州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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