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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始,台州市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限放的有关乡镇全年仅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三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公安机关管理部门也将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1月16日江苏籍董某因前不久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被黄岩区公安分局北洋派出所传唤董某对自己的非法运输行为供认不讳
两周前,台州交警直属二大队头陀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车号为苏G99XXX号白色中型厢式货车违规运输烟花爆竹将进入我区北洋镇准备送往某代售点。根据举报信息,民警立即设卡并成功查处。
据了解,驾驶人董某当时运输52箱烟花爆竹,从江西出发准备送往我区北洋镇某代售点,当民警要求董某出示相关运输手续时,董某并未能提供合法的手续证明。随即,民警将涉案车辆和人员移交给黄岩区公安分局北洋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取证,董某已构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目前已被黄岩公安分局处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
此前黄岩公安已查处多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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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黄岩已有人被拘留!
最新通报:黄岩又有7人被拘留!
台州交警提醒,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年关将至,公安机关也将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黄岩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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