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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岩区澄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称沈岙里区域有运输车辆疑似趁夜在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运输车正在倾倒建筑垃圾,且当事公司无法提供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核准文件。经确认,当事公司租用该场地,将回收的房屋拆后,此处暂时堆放垃圾。
“我想着将这些渣土用于工程填地基,以为夜里没人,抱着侥幸心理暂放在这里。”现场人员表示。执法人员当即对其开展了普法教育,暂扣运输车辆,并责令其接受调查询问。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澄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村内走访调查,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进行溯源,确认其涉嫌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目前,该处建筑垃圾已清运,澄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当事公司随意堆放建筑垃圾行为立案处罚。
澄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卢丹表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环境,侵占有限的土地资源,还会对水质、土壤、空气等环境质量造成负面影响。该执法队将充分运用建筑垃圾监管“一件事”效能,开展渣土管理夜间“亮剑”行动,将错时执法和常规巡查相结合,及时查处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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