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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行车,安全为要,尤其是服用一些药品后,千万不可掉以轻心。6月3日,在G1523甬莞高速台州段,就发生了一起因驾驶员服用感冒药后犯困而引发的撞护栏事故。
当日11时50分,在G1523甬莞高速宁波方向230公里处,一辆在第一车道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突然撞向左侧护栏,此后并没有停下来,仍然摇摇晃晃向前行驶,径直向第三车道方向偏移,最终撞上了右侧的护栏。
经了解,驾驶员唐某在早晨7点半左右服用感冒药,10点半左右从温州出发,1小时后行驶到事发路段便开始犯困,开启了“梦游”模式。直到第二次撞上护栏,唐某才猛然清醒。
所幸,车上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没有人员受伤。事发后,唐某没有做好安全警示措施,一旁的车辆呼啸而过,十分危险。好在高速施救力量很快赶来,迅速将事故车辆拖离高速。
民警对唐某淡薄的安全意识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讲解了高速公路遇事故的正确做法。唐某意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最终,因高速遇事故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等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台州交警提醒,“药驾”的风险不亚于酒驾,在服用感冒药、过敏药、安眠药、止痛药以及一些慢性病用药后都不宜开车上路。这些药物服用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等不良影响,很容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另外,高速公路遇事故和车辆故障,要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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