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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自以为是“瞒天过海”,最终赔了欠款又获刑。近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拒执打击典型案例,持续加大对拒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司法权威。
账户流水过百万,却不履行裁判文书
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部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有能力执行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黄某与许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调解书与黄某的强制执行申请,三门法院依法裁定被告人许某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黄某货款3.85万元及损失费1万元。让人没想到的是,被执行人许某收到法律文书后,拒不申报财产,经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仍不申报。
经调查,许某使用的支付宝账户和财付通账户在执行立案后持续有款项进出。截至案发,每月的财付通账户流水均过万元,甚至更有两个月的流水超过百万元。
“本案被执行人许某不申报存放在理财通、余额宝中的存款,属于隐藏财产行为。”法官介绍,被执行人使用支付宝、财付通等网络支付平台进行高消费或隐藏存款的,一定期间内支取金额超出当地生活消费所必需的金额的,应认定其有全部或部分执行能力。
本案中,许某逃避隐藏、转移财产,致使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定无法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依法判处许某拘役四个月。
0元转让股权、收入50万元拒不执行判决
无独有偶。因承揽合同纠纷,被告陈某应向周某等人支付27万元及利息。黄岩法院立案执行后,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文书,陈某随后提交了财产申报表。
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敏锐地发现陈某将其持有的某公司60%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岳母。经进一步调查,在此期间陈某微信收入明细中有50万元,是他加工模具所得的款项、工资。
“本案中,虽然被执行人陈某提交了财产申报表,但他并未如实申报公司股权转让、微信收入等信息。法院采取罚款措施后,他仍拒不申报,不履行义务,具有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主观故意,并最终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法官表示,自觉履行财产申报义务、真实申报财产信息是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若拒不申报、虚假申报,也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中,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打击拒执犯罪,去年判处刑罚207人
近年来,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拳打击拒执犯罪势在必行。
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市法院累计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491人,立案侦查212人,判处刑罚207人,162名被执行人在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后判决作出前履行债务。
“被执行人应依法配合执行,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都将付出代价。”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仍然在路上,全市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拒执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执行威慑力,让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执尽执,让更多“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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