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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客车高速爆胎
8月19日,在G1523甬莞高速台州段,一辆载有56人的大型普通客车突发爆胎,交警的专业处置及时化解了道路交通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中午,台州高速交警六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G1523甬莞高速宁波方向184公里处,一辆旅游客车因右后轮爆胎停在应急车道,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通过电子监控,数字警务室民警仍紧盯路面状况,该客车打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身部分占用第三车道,车辆后方摆放着警告标志,车上的人员已全部撤离到护栏外。
在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施救力量也已到达,并做好了后方预警。经了解,该客车核载56人,实载56人,从温州出发,前往台州方特乐园,车上乘坐的大多是家长和儿童。客车行驶至该路段时,车辆突然爆胎,无法继续行驶。
了解情况后,民警一边帮助司机联系客运公司转移乘客,一边与乘客们沟通,积极安抚乘客情绪。
大约20分钟后,转运客车到达,民警有序引导乘客带上随身物品安全转运。在民警的指引下,不到5分钟,所有人员安全转移至另一客车。大家对高速交警的及时救助连连感谢。
台州交警提醒,驾驶车辆出行前请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在高速公路上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一定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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