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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黄岩] 办理时间延长,事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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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9 16: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注意!注意!

新黄岩人积分入学申领截止时间

从6月15日延长至6月20日

还未申领积分的新黄岩人

请抓紧办理

该政策适用于

小学一年级

初中七年级的新生

按照积分分值高低

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额满即止

办理渠道分线上和线下两种

↓↓↓

积分申领对象

在黄岩区工作、居住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或者属半年内新进企业(包括企业整体搬迁)员工、企业引进人才(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或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的),且已在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均可提出积分申请。

积分申领方式

方式一:“浙里办”线上申领积分

1. 扫码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



2. 保存下方二维码



3. 打开“浙里办”,点击首页“扫一扫”,扫描步骤2中保存的二维码,进入“新黄岩人积分”应用。



4. 点击“开始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填写完成后,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事项,上传资料,并提交申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查看具体操作流程)

5. 提交申请后,一般在送审后的5个工作日完成积分的审核工作,若用户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将会被退回。退回时,申请人会收到短信提醒,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根据短信上的提示做修正处理。待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项都按照要求修正完毕,重新提交审核。

6. 积分审核完成后,申请人会收到短信提醒。届时,点击进入“新黄岩人积分”应用,点击“入学”,填写子女基本信息,提交完成积分入学申请。(必须填写子女信息,才能完成积分入学申请)



7. 积分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可点击“兑换”,兑换相应的物品,具体领取时间见详情页。



方式二:现场提交材料

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办证窗口,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现场提交材料(详见下方积分制计分标准)申请积分。

必备材料: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或者半年内新进企业(包括企业整体搬迁)员工、企业引进人才的证明材料。

选择材料:学历证书、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特殊工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企业骨干证明、房产证明、居住年限证明、科技创新、社会贡献、表彰奖励、投资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












- 积分制计分标准 -

台州市区流动人口

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暂行)

↓↓↓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查看)

温馨提示

1. 资料核查完毕15个工作日内(以办证时窗口通知为准)领取积分卡。

2. 持有台州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2023年春节期间留黄过年的“新黄岩人”,可以申领流动人口积分5分。

3. 积分卡有效期为申请当年使用,超过期限申请公共服务待遇的,需要向乡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申请窗口提出积分复核。积分复核时,之前已提交的材料如无变化不再提交。

4. 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可以通过“浙里办”上的“新黄岩人积分”应用手动修改后提交,也可以向乡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申请窗口提出积分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已提交的资料无需再提供。经审核属实的,调整积分值。

5. 流动人口在参与积分制管理后,如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变动的,可通过“浙里办”上的“新黄岩人积分”应用手动修改提交,或持积分卡至当前所在地的积分申请窗口办理手续。

6. 申请人迁入本地户籍后,积分服务管理自动终止。申请人离开本地,居住信息被注销,积分自动失效。

7.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身份、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积分;已取得入学、配租资格的,取消其资格,申请人应偿还所获待遇的全部利益。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制管理。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职能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50分;已接受处罚的,扣25分。”,该项审批取消。

来源:黄岩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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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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