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江口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家企业厂房内五楼和一楼有两名电焊作业人员在使用明火作业,且现场未落实人员监护、未放置灭火器材等火灾防范措施,加上30多度的高温天气,易燃物品堆放不合理,极易引起火灾,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工。
随后,执法人员要求两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陈某和吴某都表示自己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电焊,加之电焊时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保护措施,两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应予以拘留处理。
据了解,自4月17日以来,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黄岩公安分局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办理无证电焊违规作业行政拘留23起。
电焊、气焊等属明火作业,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焊接时大量高温焊渣飞溅,遇可燃物极可能造成火灾,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就会引起爆炸。消防部门提醒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作业前清理可燃物、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彻底消除火种,坚决向违规行为说“不”。
下阶段,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联合监督执法力度,保持对违规动火作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遏制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的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来源:今日黄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