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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发布家用电热水器选购使用消费提示
家用电热水器是每家每户必备的生活电器之一。电热水器质量若不达标,不仅会因能耗过高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近日,市消保委联合三门县消保委发布家用电热水器选购使用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家用电热水器时要多留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1月24日,三门的张先生,花费700元在三门县某家电经营部购买了一台品牌电热水器。安装使用仅10多天,张先生家的电费就开始飙升,当月电费高达600元。
平时生活习惯都没有改变,家里电费为何突然增加了这么多?仔细排查后,张先生锁定了家里的“新成员”——电热水器。“很可能是电热水器存在质量问题,能耗过高。”张先生说,发现问题后,他随即向商家反映了这个问题,并协商赔偿电费,但一直协商无果,便向三门县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三门县消保委浦坝港分会介入调查。经现场调查,商家承认电热水器确实存在耗电过高的质量问题,愿意配合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给予张先生全额退款,并补偿电费损失200元,再自行向厂家追偿。
家用电热水器对安全用电有一定的要求。市消保委提醒,购买电热水器前,应先了解自家房屋是否具备安全用电条件。选购时,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正规品牌电热水器。电热水器产品为CCC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购买前要查看CCC认证标识,不要选购“三无”产品及来历渠道不明的电热水器。
购买电热水器后,必须由专业安装人员,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擅自安装、乱拉乱接。在日常使用电热水器时,居室电路处在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改变漏电保护器的相关设置和要求等。当电热水器出现功能失灵等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修检查。一般来说,电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超过年限使用容易引发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且向商家维权无法律依据,消费者要杜绝超安全期限使用。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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