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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不少市民出行“避堵”的首选。今年,我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有序推进。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涉及非法改装、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无照回收拆解等类型的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
年初以来,市监部门共立案查处案件106件,已结案89件,罚没款56余万元,公安交管部门立案查处非法改装案件13件。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中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布,本报选取其中3个案例“以案说法”,警示法律红线。
案例一:非法改装,罚款加没收
今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陆续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该案系置换工作启动以来,我市查处的首起典型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
天台某电动车经营部在购进40辆品牌电动自行车后,为了提高电动自行车销售量,从市场上购入后备厢及后座垫,对上述40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并销售。
至案发,该经营部共售出3辆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剩余37辆被查获。经检验,上述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等项目均不符合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天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1.5万元并没收37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虚假广告,被罚2.5万元
椒江某车行以1200元每辆的价格购进了10辆品牌电动自行车,并以1450元每辆的价格销售了1辆。
为增加客流和提高销量,该车行委托打印店制作了印有“击穿底价”“某型号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原价1600元”等字样的传单,并利用上述传单在店内举办“年终大促 感恩回馈”的促销活动。
经查,该车行从未以1600元的价格实际成交过该型号电动自行车,传单中标称的原价不是店内实际成交过的价格,系虚构价格,构成价格欺诈行为。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50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无照回收拆解,店主被立案调查
8月4日,根据相关线索,三门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张某经营的电动自行车收购点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堆放着各类拆解后的电动自行车零部件。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张某于2021年12月2日开始陆续收购报废电动自行车,共收购了430辆,货值86000元。张某将收购的报废电动自行车拆解分类后,通过销售各类拆解后的零部件来获利。
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因涉嫌无证无照经营,被立案调查。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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