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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消防出具全省首张《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告诫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消防营商环境,自7月1日起,《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推行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对16种轻微违法采取首查不罚的“人性化”执法举措。《意见》实施当天,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出全省首张《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告诫承诺书》,免去一酒店5000元罚金。
当天,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新前街道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一酒店消防出口的两扇大门有一扇无法正常打开,并且楼梯间还堆放着纸箱、塑料垃圾桶等杂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该酒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可处5000元罚金。”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柯毅胤告诉记者,考虑到该酒店属于轻微违法,并且是首次查处,根据《意见》及台州消防“稳企助企”7项措施,决定免除罚金,只是对酒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当场整改到位。
轻微违法首查不罚,不是简单的不罚,更不是放任不管。柯毅胤介绍,《意见》提及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防火间距等16个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查不罚的举措,用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的方式代替处罚,督促违法行为人依法完成整改,让消防执法更“人性化”、更有“温度”。
该酒店负责人在接过《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告诫承诺书》后表示:“这个执法方式非常‘人性化’,减轻对我们的压力。我们也意识到了工作中不足的地方,今后一定会更加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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