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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治“三乱” 最高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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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9 1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市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5月7日,台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即日起至7月底,我市将着力整治乱停放、乱充电、乱销售的“三乱”问题,从根源清除电动自行车火灾安全隐患。

据了解,台州电动自行车产业基础雄厚,整车品牌企业达20多家,占了全国电动车品牌的1/5。不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多,台州人的购买力同样强劲。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500万辆,并且每年还以5%左右的幅度递增。

电动自行车产业快速发展、保有量持续增长,“三乱”问题也随之凸显。在台州,部分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居民私拉乱接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象相对较多。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将按照“限制地下、鼓励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对全市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安全,发生火灾扑救工作难度高。一旦出现自动喷水灭火、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等系统损坏的情况,容易导致火灾蔓延。”市消安委办副主任、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邱永介绍,相较而言,在地上或是附属建筑设置独立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在安全方面更有保障。

本次行动,在执法人员实地检查的基础上,还将在全市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的同时,推广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装置,并在楼梯内、电梯内安装能够智能识别电动自行车的梯控摄像头,以科技赋能“智治”创新举措。

专项行动工作中,对于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管理单位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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