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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们公司的法人代表,请赶快加我QQ,有要事商谈。”3月2日下午,台州湾新区某公司的财务小许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
听着对方急切的语气,小许不敢耽搁,立刻加上了对方的QQ。刚加上不久,另外一位代表也向小许发来了好友申请。三人随即拉了一个群,群聊中“领导”们表示公司在外地谈了一笔大生意,需要赶快将97万元汇入相应账户,否则订单流失会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他们的QQ头像用的是代表的照片,QQ昵称也是他们的真名。”小许表示,自己之前并无领导们的QQ,看到这“逼真”的头像和昵称,就相信了他们的身份。按照流程,小许提交了财务审批。但是审批过程中,小许想到之前月湖派出所民警到公司作过反诈方面的宣讲,自己是不是也遭遇了电信诈骗呢,她立刻拨通了月湖派出所的电话。
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当面进行确认,告诉小许这是典型的冒充公司领导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还好当时走了审批流程,真的感谢民警的帮助!”小许后怕不已。
民警提示,凡是主动添加微信、QQ等网络即时通信工具的,务必谨慎对待,在未确认真伪的情况下,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如果发现对方身份、信息可疑或已被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或96110反诈专线咨询,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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