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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
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对于这条新规,我区餐饮外卖商家们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跟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机走访了部分餐饮商家。
3月1日下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执法人员来到吾悦广场随机对多家餐饮外卖门店进行检查,发现都已经在使用“外卖封签”。同时,他们还通过扫描食安码观看了“阳光厨房”在线使用情况,确保操作合乎规范。
在检查中,记者发现不少餐饮外卖商家早就在使用“外卖封签”,有些还在外卖打包台专门放置了一个封签机,上面装着卷状的封签条,一拉、一撕、一贴,整个操作流程很方便。“从去年9月份,我们就开始使用这个‘外卖封签’了。贴上‘外卖封签’就能避免漏餐破损之类的问题,操作起来也不麻烦。”某餐饮外卖门店管理人员徐慧霞边说边拿出一叠“外卖封签”和打包盒,演示如何给外卖“上锁”。
除了餐饮外卖商家,外卖小哥在取餐时,也会查看是否有“外卖封签”。“现在开始有规定,封签不完好我们有权拒取,顾客也有权拒收,所以我每次取餐都会留心一下。”外卖骑手李远明说。
“外卖封签”是一张印有二维码等信息的不干胶封条,一旦贴上,就没有办法将它完整又不留痕迹地揭下来,很大程度地保障了外卖的安全和卫生。“这个推广很好,有了这个‘外卖封签’我觉得吃起来会更放心。”市民黄先生说。
目前,我区共有网络订餐单位1400余家,已安装“阳光厨房”1300余家,外卖封签使用率达到95%以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科长田拥民表示,“阳光厨房”建设跟“外卖封签”的使用,对外卖商家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经过前期的宣传跟引导,从目前的检查来看基本都能达到要求。下阶段,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我区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和“外卖封签”使用全覆盖,对于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将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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