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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狗,就偷偷把人家公司里养的狗“抱”走。1月7日,安徽籍男子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黄岩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1月2日上午10时许,黄岩公安分局院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公司员工小吕报案:称公司里的一只狗被人偷走了。“因为昨天元旦,公司放假,没有人值守看监控。”小吕表示,上班后通过监控发现,狗是前一天下午4时40分许被一男子在公司门口偷走的。这是一条土狗,价值100余元。
群众报案无小事!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查看,翻看周边路段监控,一连几天,经过循迹追踪,顺藤摸瓜,走访了解,掌握了相关信息。1月6日晚,民警根据掌握的信息,在院桥镇北方向的一条小路上将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查:王某是安徽人,租住在黄岩区院桥镇。1月1日下午4时40分许,王某骑电动三轮车从院桥店头菜场买菜回租住处时,途经一公司门口时,看到公司大院里有两只狗在来回跑动,很可爱。“我平时很喜欢狗,养狗多年,自已之前养的一只狗死了,很伤心,想抱只来在自已家里养。”经过观察,王某发现四下无人,便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点吃的零食将小狗吸引过来,趁机把其中一只狗抱到车上,带回了家。
“谢谢警察同志这么热心,把狗给找回来了!”1月7日早上,民警通知小吕到派出所将狗领回去了。
不管多喜欢狗,把人家的狗偷走占为已有都是盗窃行为。
来源:黄岩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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