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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园内,奶奶站在滑滑梯底部想用手机记录孙女的快乐瞬间,不料——
孩子小的时候,家长总是希望多些陪伴,会带孩子去公共场合玩耍。在游乐园内,老人站在滑滑梯底部拍视频,想着记录下小孙女的游玩瞬间,却被滑下的其他小朋友撞伤。
这到底是工作人员管理不当呢?还是家长自身不够小心?近日,黄岩法院判决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
去年5月31日,因孙女想要玩滑滑梯,石奶奶便带着她前往某游乐园玩耍。两人分别用会员卡刷卡后,进入游乐园。
在游乐园一处滑梯前,孩子们快速地一溜而下,家长则在下面接住孩子。看到孙女开心玩耍的模样,石奶奶站在滑滑梯底部,拿起手机左拍右拍,想要记录下这美好瞬间。
然而,不幸的事发生了。只见一名小朋友坐在滑道里,双脚朝前,从高处飞速滑下,撞倒了站在下方的石奶奶。
随后,石奶奶被紧急送往医院就诊,经诊断构成十级伤残,治疗26天后出院。由于未找到将其撞倒的小朋友,石奶奶便要求游乐园方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6114.45元。
游乐园负责人却表示:“园内配有安保人员,并在明显部位已经张贴了安全告示。是你自己只顾着拍照,没注意周围才被撞倒的,跟我们无关。”
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石奶奶遂将游乐园所属公司诉至法院。
根据法院调取的监控视频显示,石奶奶长时间站立在滑滑梯底部,期间多个儿童从滑滑梯上滑下。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长时间放任自身处于危险境地,应当对自身受伤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外,由于滑滑梯运动高度较高,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根据视频可以看到,石奶奶作为消费者进入游乐园,站在滑滑梯底部较长时间,却一直没有工作人员前来劝阻,也无人员对玩滑滑梯的儿童进行秩序维持,被告方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黄岩法院综合判断本案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石奶奶自身存在较大过错,对此事造成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游乐园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担责20%,赔偿石奶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4.1万余元。
法院表示,游乐园作为最受孩子欢迎的娱乐场所之一,也一直是各种伤害事件高发的地方,因此无论是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还是带孩子游玩的家长,都应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家长在带领孩子游玩时,除了应选择正规的游乐园,仔细阅读安全须知外,还应减少在游玩过程中长时间拍摄照片、录视频以及玩手机游戏等行为,认真看管好孩子,务必让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家长在看护孩子的过程中,还应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以避免因孩童的无意识冲撞而受伤。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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