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管部门“明查+体验式暗访”相结合,检查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本报讯(记者郑 红)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我市零售药店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如何?连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用“明查+体验式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此进行了全覆盖检查。7月以来,103家药店被责令整改,32家被要求停业整顿,1家被立案查处。
日前,台州市场监管系统根据省防控办《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全省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升级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8月5日中午12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类药品(包括互联网销售)。同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对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不销售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购买这三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其他人员,及时登记录入全省零售药店疫情警戒监测系统。此外,对进店人员严格执行测温、查看健康码和14天行程码等要求。
8月7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对临海市佐康药店进行暗访时,发现该店销售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后,未将购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全省零售药店疫情警戒监测系统,且该店存在其他药品安全问题,遂作出停业整顿并立案查处的决定。
连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278人次,检查零售药店3512家次,形成高压态势。“我们加大了督查暗访力度,采取体验式暗访等有效形式,及时发现零售药店防疫漏洞。”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处副处长冯阳春介绍,对于发现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求停业整顿,并将药店疫情防控情况纳入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考核,涉嫌违法的及时立案查处。
来源:台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