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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科技的进步,智能化带来便捷,“无人超市”作为新的消费形态开始入驻城市为大家带来便利,但偏偏有人就对“无人超市”动起歪脑筋。
去年9月的一天,沈某驾车出门办事,途径一家“无人超市”,便进店体验。挑选完心仪的商品,沈某根据提示扫码付款,手机上还没确认付款,自己就可以拿着东西直接走了,那是不是就不用付钱了?意外发现这个漏洞令沈某有些欣喜,怀着侥幸的心理沈某回了家,之后也一直没有等到超市工作人员来联系。
“我觉得这种拿走东西不付钱的感觉很爽。”沈某说。在此后的一个多月内,他去该无人超市疯狂“购物”二十余次,没付一分钱,殊不知,这一切已被无人超市内的监控设备悄悄拍摄了下来……
同年10月底,超市工作人员在盘点对账时发现出售的商品与收入金额存在较大出入,便调取了监控并报案。公安机关根据被害方提供的监控视频及相关资料,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沈某,并将其抓获。
经查,沈某多次盗窃该无人超市中的饮品、食品及生活用品共计二百余件,涉案金额达1500余元。
案发后,沈某家属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区人民检察院以沈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他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无人超市’虽然无人看守,但却有技术保障和法律保护,更是广大群众诚信与法律意识的试金石。本案中的沈某心存侥幸‘掩耳盗铃’,实则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办检察官说,生活中,仍有部分人对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不以为然,殊不知这种意识及行为上的纵容不仅涉嫌违法,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在此提醒“无人超市”商家强化防范意识、定期维护系统,更希望大家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助力共建和谐社会。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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