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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建筑工地巡查时,发现未取得电焊操作证件的刘某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经查,刘某从事电焊工作后,因对特种行业从业资格不了解,没有申请办理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的特种行业操作证。其行为属于无证违规明火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当日,在查清刘某的违法事实后,我区警方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城西派出所加大对建筑工地、工棚、企业、加工点、沿街店铺等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施工现场相应范围内的可燃材料进行清理、施工现场有无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有无落实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等情况,一经发现无证上岗的电焊工,当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今年以来,该所先后对22名无证电焊工予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气焊、电焊、切割等熔化焊接、热切割作业,极易引发为灾,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应有岗位资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工作。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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