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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2021年度台州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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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0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筹资标准及相关待遇均有提高

昨天,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已全面展开,截至12月20日结束。

11月11日,市政府召开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待遇方案》,明确了全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统一提高至1500元(含大病保险筹资标准90元),其中财政补助940元、个人缴费560元。(具体筹资标准以当地通告为准)

筹资标准提高的同时,相关待遇也有所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参保患者在二级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门诊支付限额每人每年提高200元;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后累计个人负担部分及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费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承担75%,不设封顶线。困难群众起付线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到85%。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19年1月1日起,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起划转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全市的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银行批量扣款、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缴纳社保费。

原已签过缴费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新参保未签约缴费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市民卡到相应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社保费。银行、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税务大厅自助机或窗口均可签订协议。

市税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提醒台州广大缴费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手续,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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