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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黄岩] 黄岩新晋“醉驾王” 今日被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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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1 17: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检察





今年十一 双节同庆

无论是与家人团圆 还是朋友聚会

总是要喝上几杯助兴

近日,我院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

嫌疑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竟然高达431mg/ml!
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20日,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区法院当庭宣判,施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零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案情介绍
2020年10月2日,施某某与亲戚朋友聚会喝酒。好酒越喝越上头,几杯酒下肚后,施某某自认酒量没问题,自信地开车回家。

18时许,施某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事故。“当时我闻到他身上有很浓的酒气,赶紧报了警。”小轿车司机王某某随即报警。

经查,施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31mg/100ml。

酒驾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本案中的施某某

竟超出酒驾标准的四倍之多!


检察官说法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除了吊销驾驶证,还会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入刑”至今已实施9年,但仍有不少驾驶人以身试法。在此也提醒大家,安全驾驶无小事,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让杯中酒成为千行泪!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请拒绝酒驾!

来源:黄岩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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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1 19:5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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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8 14:0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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