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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方负责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来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主动要求处罚,并书面放弃了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了首份无资质承揽工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近期该局对一起事故开展联合调查时,发现被调查的现场施工人员并不属于原签订合同的施工单位。随即,该局联系现场施工人员所属的温州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台州市黄岩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负责人,对其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了解,去年台州市黄岩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将黄岩区某项目装修工程发包给并未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温州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施工单位也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该局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做出处罚决定,对台州市黄岩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5万元,对温州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2%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对两个公司负责该工程的主管人员也处以罚款。5月26日,所有罚没款均已收缴到位,共计收缴罚没款项超过96万元。
执法人员提醒,无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在专业人员配备和工程建设势力方面一般不能满足建设要求,容易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若为了减少生产成本、获取更大收益而“铤而走险”,恐怕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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