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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黄岩区经信科技局与黄岩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关于“支持生产性企业全面复工达产奋战一季度”的实施细则,助力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2月底前全面复工复产的黄岩区规上民营生产性企业。细则规定,在今年一季度达产的企业,由黄岩区财政根据企业销售收入的总额与增长幅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2020年一季度销售收入500万-2000万元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0-10%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20%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30%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20年一季度销售收入2000万-1亿元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0-10%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20%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30%的,一次性奖励18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020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超1亿元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0-1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20%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此外,1月23日-2月29日期间,企业购买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用品、测温设备等),用于复工复产且提供正规发票的,按购买金额的20%给予补贴。
1月23日-2月29日期间,企业新增贷款并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由财政给予30%贷款贴息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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