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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我市在全省人行系统率先出台了金融助力疫情防控的指导文件,明确要求各银行机构做好疫情期间的现金供应和流通工作,筑牢疫情“防火墙”。
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行长王去非告诉记者,“在疫情与春节并行的特殊时期,为有效避免现钞交易成为病毒传播途径,让老百姓用上‘放心钱’,我们要求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客户支付的现金要用原封新券,即老百姓通常说的新钞票,而对收到的现金应在紫外线消毒或高温消毒处理后封存。”
为保障现金安全供应,做好阻断疫情传播工作,我市各级银行机构通过对每日回笼现金进行集中消毒,回笼现金在紫外线消毒或高温消毒处理且存放于干燥环境14天以上后才可以对外投放;对现金区场地、现金尾箱及现金机具喷洒消毒药水进行消毒杀菌;对医院、商场、车站收回的款项进行单独保管,统一上缴人民银行等多项举措并行的方式。
同时,为保证台州辖内所有的自助机具正常运行,我市各银行机构在做好现金消杀工作的同时,还对ATM机、存取款一体机、纸硬币兑换机等各类自助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消毒,保证市民放心使用。
据统计,我市1299个银行网点共配备紫外线消毒灯车2100多台、消毒柜1800多个,对每日收回的现金采取紫外线消毒灯车库内24小时消毒。2月3日至28日期间,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向全市商业银行共投放原封新券5.785亿元,为商业银行回笼入库现金49.6亿元,确保市民用上“干净钱、放心钱”。
“当前,我省仍处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阶段,我们要求银行机构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的特殊现金管理政策不松劲,为全市复工复产提供安全放心的用现环境,后续将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相关政策。”王去非说。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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