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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陋习宣战 为文明点赞
在台州火车站停车场,地面散落着垃圾。
嫌垃圾桶太远、开车时顺手丢下,对于有些驾驶员、乘客来说,这也许是个无心之举。殊不知,车窗抛物不但存在着交通隐患,引起其他驾驶人紧急躲避等应激反应,而且会影响道路环境整洁,不光如此,这个举动在无意之间也丢掉了城市的文明与安全。
图方便,随手往车外扔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街头发现,有不少停车场(库)成为市民随手车窗抛物的“温床”,总有一些车辆旁边的路边散落着垃圾。
7月11日中午,在高新区东商务区停车场内,记者看到有五辆车附近的地面上有一小堆一小堆的垃圾。“平时在工作时会碰到有一些市民随意从车内扔下一些垃圾,有纸巾、饮料杯、餐盒、宣传广告纸。”张师傅是负责该停车场及周边两条道路的保洁人员,一边清扫地面垃圾一边说道,“碰到有人把车上垃圾扔出来,有些市民劝导了会听,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有些就不会理会,我行我素。”
随后,记者又查看了该地段多个地下停车场(库),均发现有若干车辆两侧地上有垃圾存在。
在路桥中盛广场地下车库里转了一圈发现,同样有此类现象。“有时候会看到个别人直接开车门或者车窗把车里的垃圾往地上一扔。”刚刚停好车的江先生说,“多数人有这样的‘私心’,车里是自己要打扫的空间,公共区域则不用,随地一扔,自然有保洁人员清扫。”
而在台州火车站,记者也看到不少车辆两侧地面上散落着垃圾。“自己车里的垃圾应该自己带走,不能随意扔。”拿着饮料瓶准备扔进垃圾桶的黄女士说道。
危害大,属违法行为
除了各大地下场(库)外,走在市区街头的马路上,同样也会看到以下这个场面:宽阔整洁的柏油路上零星的垃圾十分扎眼,以纸巾、烟蒂、果核、食品包装袋等为主。不难发现,其实,车窗抛物在日常生活是时有发生的。
7月12日下午,一名男子开着车经过黄岩区大桥路吾悦广场附近路段,随手摇下车窗,扔出了揉成一团的纸巾,然后开走了。过了一会儿,记者又看到一名男驾驶员一番吞云吐雾后,随手将烟蒂扔在了窗外。观察近半小时,记者看到车窗抛物现象已不下5例。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也同样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那么,市民车窗抛物已然属于违法行为。
车窗抛物虽然只是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但若抛出的垃圾、杂物飞到后车玻璃,会造成后车驾驶员被动“盲驾”,产生交通意外,尤其是高速行驶的状态。此外,也会对路边行人、马路上作业的环卫工人造成危害。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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