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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区市场监管局公布
2019年第1期
药械消费警示榜
8家药店和医疗机构上榜
评定标准
药店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D级且未整改到位。
2、被行政处罚(以处罚决定书为准,不包括适用免责条款的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改正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
3、出现直接列为D级管理的行为或全年累计记分达35分以上的。
4、药师不在岗。
5、店堂或仓库环境脏乱,店堂、仓库未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或调控设备损坏后未维修、更换。
6、计算机系统未使用(抽查店堂、仓库5个批次药品,超过2个未录入系统的视为未使用)。
7、被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8、受到消费者药械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责任完全在生产厂家的除外)。
9、违反药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需进行“曝光”督促整改的其他情形。
分割线
医疗机构
(药械质量管理部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轻微失信或严重失信等级且未整改到位。
2、被行政处罚(以处罚决定书为准,不包括适用免责条款的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改正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
3、出现单项扣分值达30分以上的违法行为或全年扣分累计达75分以上的。
4、药械储存、陈列场所环境脏乱,未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或调控设备损坏后未维修、更换。
5、被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6、受到消费者药械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责任完全在生产厂家的除外)。
7、违反药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需进行“曝光”督促整改的其他情形。
据了解
撤销“警示榜”需提出申请
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销
来源:黄岩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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