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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俊 通讯员 朱欣哲
网友“天上白云”昨日@台州晚报:抵押借款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我的一个朋友向借贷公司抵押车后临时反悔,拿到钱后,竟然又偷偷把车开回去了。
记者核实
网友“天上白云”是黄岩北洋镇人,有个朋友谢某,家境不错,座驾是一辆奥迪车。不久前,谢某急需一笔钱周转,多方考虑后,决定向借贷公司抵押自己的座驾。
经过多次协商,谢某向借贷公司借款3万元,拿到钱后上交奥迪车、车钥匙和自己的驾驶证。
原本,这只是一件普通的抵押借款,可当两人签订好合同,老板朱某向谢某账户转了3万元后,谢某却突然后悔了。他想着自己没了车以后出行肯定很不方便,回家也不好交代,就想把车拿回来。
巧的是,老板朱某刚好要接待新的客人,急匆匆拿着合同离开,还忘记将谢某上交的车钥匙和驾驶证一并带走。
谢某见状,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他见四下无人便一把拿起车钥匙和驾驶证,偷偷开车溜回家,希望家人能给钱让他解除合同。可是,谢某回家说了情况,谢某的家人却如何也不肯帮助他还款。
拿了钱又没交车,谢某害怕朱某上门讨要车子,就跑到外边躲了起来。而朱某发现谢某把车开走后,先是多次以电话和短信的形式联系谢某,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无奈之下他只好到北洋派出所报警。
目前,经过民警多次电话联系,谢某迫于压力自首了,而他的家人也还了借款并给谢某办了取保候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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