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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罗锦雯 记者颜敏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变造号牌车、冲卡撞人,这几个违法行为出现在同一个司机身上,可以说“胆大包天”。近日,临海法院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案件。
去年10月23日凌晨,临海杜桥交警中队在杜桥车站附近设卡检查时,只见远远开过来的一辆黑色轿车骤减车速。在场交警凭经验,判断这辆车有问题,正要引导车辆过来检查,不料,轿车突然加速撞伤了正在执行的一名协警。车却还在继续保持高速往前冲,撞到了路边停着的三辆轿车后,冲进路边田野里这才被迫停车。
交警上前将司机许某制服,后经检查,许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05mg/100ml,为醉酒驾驶。再仔细核查,交警们发现这个司机实在是胆大,竟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轿车车牌也被他变造了,将原来车牌号的最后一位“C”,变成了“0”。
临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使用变造的机动车牌的机动车,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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