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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起,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试点运行台州市“阳光执法”系统,实行一般程序案件办理网上流转,进一步推进执法过程、法律文书规范化、程序化。
据台州市智慧城管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24日,台州市行政执法系统共使用“阳光执法”办案平台办理案件142件,其中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132条,占比92.95%。
据了解,台州市“阳光执法”系统由移动端“台州移动执法app”和网页端“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组成,其中“台州移动执法app”具有巡查上报、违停拍摄、案件处置等功能,执法队员可通过app直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拍摄上报,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处罚或进行一般程序立案处置。通过“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执法队员可对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全过程流转操作,同时,平台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直接对接,办结的案卷将直接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此外,“阳光执法”系统还建设了两大“库”。一是法律法规库,共覆盖综合法规、市容环卫、人防、城乡规划等10大领域100余则法律法规,可为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二是服务对象库,通过“阳光执法”系统流转的一般程序案件中的当事人及相关行政审批中的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包括身份证、家庭住址、企业法人、机构代码等信息,都会被自动录入到服务对象数据库中,服务对象数据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内共享使用,在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中有需要的时候可直接查询调取。目前,服务对象数据库已有514家沿街商铺、32位游摊小贩、29位社区工作者及169位其他人员的信息。
下阶段,该局将继续推行“阳光执法”系统,争取实现案件网上办理率100%、系统使用率100%,以信息化建设推进阳光执法,促进执法规范化。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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