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注意了 过马路不遵守交规 抓拍并被储存上传 脸部特写 将在路边大屏幕上显示 ▼
12月29日上午,在市区东环大道与枫南路交叉路口,该路口东北侧见到一块滚动着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图像的电子显示屏。
显示屏上滚动着由4张照片合成的交通违法证据组,其中3张能够清晰地看出行人、非动车整个交通违法过程,第4张照片的右上方清晰地显示着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头像,且每张照片下方都标识着抓拍时间、地点、方向。
为深入开展交通治堵和台州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加大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
11月中旬开始,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市区东环大道与枫南路交叉路口、解放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劳动路与县前街交叉口、新安西街与南官大道交叉口、开发大道与十塘路交叉口、富海大道与十塘坝交叉口、甲南大道与九塘路交叉口、聚海大道与青龙浦路交叉口等8个重点道路灯控路口开启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人脸识别系统。
该系统主要利用的是视频感知技术和人脸识别功能,当路口红灯亮起后,抓拍系统会自动工作,若此时有行人仍过马路,就会被判定为闯红灯,从而自动抓拍。
系统抓拍后会自动将违法行为人的相貌特征上传,同时将通过公安系统人像采集比对辨别违法行为人身份,并经人工核实或智能判断无误后即可找到此人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
据统计,短短一个多月,有800多名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因各类交通违法被抓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如今,在已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的路口,当前进方向红灯亮时,非机动车、行人在停止线外有秩序停止前行,以往的少数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现象不见了。
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的市民们一边在路口等待放行的绿灯,一边观看因闯红灯被曝光放大了的人脸图像,议论着,“现在科技老实发达,台州交警这一招厉害!以后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别去闯红灯,否则丢脸都丢到大街上了!”
行人和非机动车随意闯红灯的现象,交警部门投入了大量警力进行了长期整治,但是总有个别人总是闯红灯。为了彻底杜绝这种不文明的现象,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采用科技手段专拍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人脸识别系统,希望通过这样的举措提升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进而提高他们的安全出行意识,使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有序。
目前该系统仅在市区椒江、黄岩、路桥、集聚区等地8个路口进行试点运行,下一步将在市区主要路口铺开。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员 要模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从文明过马路开始
来源: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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