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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位新人订婚又送了彩礼后,却因为闹矛盾不结婚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彩礼又该如何处置呢?
近日,临海有两家人就因为彩礼出现了纷争,还闹上了法庭。
小吴(化名)和小朱(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几次接触后,两人相恋,并在去年9月订婚。两人订婚时没有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只是按民间风俗送了彩礼,之后就开始同居了。
可是,两家人没想到,这两位 “预备新人” 还没步入婚姻殿堂,就要闹分手了。
今年7月份,小朱已经怀孕28周。不过,因为双方性格不合,两人都想悔婚,决定分手。
两家人眼看成不了亲家,便打算事事两清。
小吴家表示,他们还有13万多元的彩礼钱在女方家,要求返还。而小朱家不同意,前前后后清算下来,他们只认可拿了8万8千元,愿意归还5万元。
因为彩礼一事,两家人争执不下,闹上了法庭。谁知,在判决结果还没有宣判的时候,小吴的母亲陈某到临海法院找经办法官,说要复印证据材料。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谁都不曾想到,并且矛盾升级了。
“陈某拿到材料以后,马上转身走,我们在走廊拦截了她,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让法警把她带离办公区域。”临海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傅煊回忆,本以为经过这个小插曲就没事了,可是从当天下午开始一直到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陈某接二连三地来到法院,不干别的,只是撒泼。
据了解,陈某尝试了各种引人注意的过激方式,先是在法院吵闹,扬言不给解决事情就要跳河,之后还拿出高音喇叭在法院门口呼喊口号,不听劝阻。第二天,在下班时间点前后,陈某又来到法院门口,坐在地上甚至躺倒在地上,时间长达十五分钟,仍是不听劝阻。
或许是为儿不平,或许是性格使然,陈某总归是做了不该做的事,也受了罚。那么彩礼一事又是否得到解决了呢?
事后,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了检讨书。最终,两家人也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女方退还彩礼5万元。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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