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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女子朋友圈盗图,被索赔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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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3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法院:公开道歉15天,赔偿损失7000元

    见别人家的模特照拍得美,女装店老板小卢直接盗图晒在了自己的朋友圈,没想到竟惹上了肖像权官司,被索赔21.5万元。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这也是温岭首例因朋友圈盗图引发的肖像权纠纷案。
    这桩官司,牵扯到两个温岭姑娘,小谢和小卢。两人年纪都在三十岁左右,各自经营一家女装店。除了是同行,她们还是微信好友。曾经,小卢光顾过小谢的女装店,两人因此互加了微信。
    小谢生意头脑灵光,时常邀朋友一起出镜,穿上自家女装拍一组模特照,晒到自己的朋友圈,既赏心悦目,又吸引人气。
    今年4月,小谢无意中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小卢盗用了,数量还不少。
    对于这种行为,小卢称,两家卖的女装有不少是同款,小谢的照片拍得挺好看,今年1月起,她干脆盗用了小谢的照片,发在了自己的朋友圈。同时,其他人的模特照,她也转发了不少。
    但是,小谢对这种行为感到十分气愤,一纸诉状将小卢告上了法庭。她要求小卢在微信上置顶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声明的时间不少于60天;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1.5万元。
    庭审中,小卢辩称,侵犯小谢的肖像权是事实,但她只在朋友圈发布,而且她的好友不到300个,时间也比较短,收到传票之后,她已经删除了照片,没有给小谢造成经济损失。她同意道歉,但60天时间过长。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卢未经小谢同意转发其照片用以服装销售,侵犯了小谢的肖像权。小谢要求小卢在微信朋友圈公开道歉,法院予以确认,道歉的内容由法院审核确定,由小卢公开发布并持续保留15天。另外,小卢赔偿小谢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7000元。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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