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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为老年人办援助案,一年近7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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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1 09: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想立一份遗嘱,你们能帮忙吗?”
    “我这张借条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前阶段我得了一场病,大儿子不愿承担医药费,你们能帮我调解下吗?”
    ……
    记者了解到,如今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到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问法、说事和寻求法律帮助的老年人越来越多。而针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全市每年都不少,常见的纠纷包括交通事故、遗产继承、赡养、物权保护等。对于一些提出申请但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或残疾人,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提供了上门服务。
    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门槛低、方便
    很多人都知道,在台州,老年人在交通、医疗、旅游等方面都能享受福利,但还有一项民生福利很多老人不知道。根据相关规定,老年人因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可以予以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符合司法救助的老年人,还能优先获得司法救助;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和其他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会优先给予法律援助,指派律师无偿替他们“撑腰”。
    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由台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市司法局负责管理、各涉法单位共同参与的“问法说事”服务平台。中心整合全市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由30多个市级涉法成员单位组成的“问法说事”服务专家团队,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贴心、精准、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中心负责人林鉴永表示:“讲得通俗一些,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就是一个自找麻烦、不怕麻烦、善解麻烦的地方,也是一个大家问法、说事、维权的地方,即便不打官司,我们也可以给大家析法解惑、维权指引。”
    据了解,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为经济困难群体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根据《浙江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一般需要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但针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推出便民举措,只要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另外,对于一些患重大急病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相关部门转介的老年人,也不需要提供经济状况证明。
    除了市、县一级设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各镇、村也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目前已经达到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另外,市本级、9个县(市、区)的法院、人社局大都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有律师在站点值班,方便给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帮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多了
    陈俊伟是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每天在全市奔走,援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2017年12月的一天,正在值班的他接到了一个求助电话。对方告诉陈俊伟,妻子决意要离婚,但他不愿离,希望法律援助中心能帮帮他。
    打这个电话的是66岁的周刚(化名),他有一个比自己小15岁的妻子,因为长期在外地打工,与妻子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妻子早有离婚的打算,只是周刚一直不同意。不久前,周刚被查出患有白血病,这时候妻子再次提出离婚,想着自己以后无人照顾,他更加不愿意离婚。无奈,因为多方面原因,全家人都希望他们早些结束这段婚姻。
    考虑到周刚的情况,一审法院对双方做了很多调解工作,但最终还是判了他们离婚,并且由女方给男方进行生活补助。对此,周刚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但咨询法官后得知,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一时间,周刚心情很是糟糕。
    了解他的情况后,陈俊伟不仅提供上门服务,还跑前跑后,帮忙办理了案件的所有手续,为了劝说周刚接受离婚这个事实,他更是用尽心思,向周刚解释一审判决的理由、二审的处理意见和法官的沟通意见等,从法理到人情,从电话沟通到面谈,前前后后花了近4个月的时间,陈俊伟慢慢地做通了周刚的思想工作。
    “周刚的情况确实值得同情,我一边做他的思想工作,一边帮他从前妻那争取更多的生活补助。最终,他的前妻同意多出一些生活补助金,周刚也愿意接受离婚这个事实。”陈俊告诉记者,现在周刚的情绪挺稳定的,还经常打电话邀请自己到他老家玩。
    像周刚这样主动申请法律援助的老人还不少。陈俊伟说,老年人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不仅体现在来咨询的老人越来越多,还体现在咨询的内容范围在不断扩大。有的老年人早上买菜经过中心,也会带着菜篮子顺道进中心咨询一下生活中遇到的可能涉及法律的事情。
    记者从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了解到,针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全市每年都有不少,常见的纠纷包括赡养纠纷、交通事故、遗产继承、劳务纠纷等。据初步统计,2017年全市办理的援助案件中,老年人的案件有678起;全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帮老年人法律代书300多次;针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医嘱等公证法律援助298件。此外,有近5000位老年人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相关问题咨询。
    免费也有好服务
    法律援助被称为“政府的法律红包”、“老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由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服务人员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帮助,受援助对象不需要花一分钱就可以享受到法律服务。因为如此,有些老年人可能会觉得“免费”没有好服务,对律师持将信将疑的态度。
    而且,老年人普遍比较敏感、多疑,且分辨信息能力弱,同一件事情要反复询问,这也是对接受咨询的律师的一种挑战。
    不久前,我市一名老年女性因十几年前做的上环手术导致近年来出现不适而寻求法律援助。因为案子有些复杂,受援助者总担心法律援助的律师资历浅,不能帮她打好官司。为此,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还为她提供了“菜单式”服务,列出中心资深法律专家名单供她挑选。
    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定期开设“专家门诊”,邀请我市资深的法律专家为大家解决“疑难杂症”。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徐萍说:“我们不会因为这是法律援助的案子就有所怠慢,帮助有需要的老人,也是我们法律工作者应该做的事情。”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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