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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女子帮朋友借款三千 两年间竟要还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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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两年前,三门的陈女士帮朋友担保借了3000元,没想到两年后竟要自己偿还利息万余元,吓了一跳的陈女士赶紧向三门县公安局浦坝港派出所报警。
    经了解,两年前,陈女士帮朋友从章某那里借了3000元,并按照章某的“规矩”,提前支付了利息,还签下了“合同”,当时“合同”既没写明利息,也没写清还款时间,更没提到逾期违约金额,只口头约定一个月后归还3000元本金,当时500元利息章某直接从3000元里扣除。
    拿到钱时,陈女士也没在意这些“细节”。眼看到了约定期限,陈女士却联系不上章某了。谁知当年年底,章某主动打电话向陈女士追讨债务。由于朋友拿到钱后一直联系不上,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陈女士的名字,无奈之下陈女士通过支付宝给章某转账了1500元。章某却提出要付7000块钱利息,声称陈女士不给钱,他就在朋友圈的微信群曝光她。好面子的陈女士又给了对方4500元。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今年春节前,章某再次向陈女士索要8000元利息,被陈女士拒绝了。4月14日下午,章某在朋友圈发布陈女士欠债的消息,陈女士看到后报警。由于章某没有对陈女士进行言语侮辱,也未触犯法律规定,警方无法对其进行处罚。据民警介绍,当初合同中没有写明利息、归还时间,间接导致了今后债务纠纷的产生。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的市民,章某放贷方式是社会上流行的“套路贷”,民间借贷过程中双方一定要立字据,并在字据里写明利息、归还的日期等。如果钱还清了,要当场拿回借(收)条当面销毁,以免今后引起不必要的债务纠纷。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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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1 08:5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新河镇环宇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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