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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上午7时,在新104国道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村路段,一辆黑色二轮电瓶车从水南村口出来图方便习惯性逆向行驶,迎头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二轮电瓶车。红色电瓶车驾驶人倒地不起,被及时送往人民医院救治。
天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现场路边倒着一红一黑两辆二轮电瓶车,一位上衣穿黄色毛衣的年轻女子坐在地上,脸部、腿部多处受伤,右膝盖处裤子破碎,右膝盖血流不止。黑色电瓶车旁边洒满豆浆和小笼包子,现场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民警边询问伤者伤情,边疏散围观群众。据红色电瓶车驾驶人张某说,她当时沿着新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事故发生地时,从前边快速驶来一辆黑色电瓶车,她急忙刹车还是避让不及,眼睁睁看着两车撞在一起。逆行驾驶人许某对民警说,她是从前方路口出来,向左行驶,没开多远就撞上了对面的电瓶车,她还说平时看大家都是这样开的,所以她自己也习惯性这样子逆向行驶。
据民警介绍,许某驾驶的黑色电瓶车在驶出村口时没有按照规定走自己的车道,而是直接快速穿过路口向左边逆向行驶,与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电瓶车相撞,此次事故许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在驾驶车辆时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交通安全无小事,且行且牢记。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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