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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跟邻居杠上了,还打伤了民警 “酒仙”拘留所里过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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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3 1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无酒不成欢”,中国人吃饭喜欢喝点酒。不过,凡事有个度,喝多了就不好了。三门一男子,大年初一喝多了,和邻居杠上了,被警察带去醒酒。结果在警车上,又将警察打伤,被公安部门处以10天行政处罚拘留。这个年,在拘留所里过了。
    节日聚餐,喝酒的人多,醉酒的人也多。有的人醉了,只管睡觉,称为“文醉”。有的人醉了,话很多不提,哭闹不止,到处找人干架,称为“武醉”。三门亭旁隔水邵村的邵某,就属于后者。
    45岁的邵某,因为喝酒这事,远近闻名,号称“酒仙”。他喜欢喝高度的烈性白酒,差不多每次都要喝醉,之后就找人吵架或动手毁坏人家财物。村里人见到醉酒的他,是避之不及。
    大年初一上午,邵某喝了两瓶董公酒后,红着脸,摇摇摆摆的出门找人“聊天”。大家知道他酒后说不上两句话就要吵架,所以都躲得远远的。邻居老陈看不下去,劝他回家睡觉。结果,邵某跟老陈犟上了,死死拉着他,怎么也不让他走。其他村民上来劝,邵某动作幅度更大了。
    要出门走亲访友的老陈,是又惊又怕,无奈报警求助。亭旁派出所值班民警和协警很快赶到现场。
    民警下车后,立即将邵某与村民拉开,劝他回家休息。邵某非但不听,情绪更加激动,手舞足蹈,还说了些难听的话。
    考虑到邵某与村民吵架中有伤人动作,民警决定先将其带回派出所实行强制醒酒。就在民警将其带上警车时,邵某突然发力,挥拳打在一位民警嘴角上,使其鲜血直流。
    之后,三门县公安局维权办马上组织治安大队、督查大队介入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对邵某袭警和向民警挑衅的行为,处以10天行政拘留处罚。这个年,邵某只得在拘留所里度过。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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