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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骑动感单车骨折,到底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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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法院判决:健身房承担四成责任

    入冬以来,随着气温持续下降,不少运动爱好者开始转战健身房。仙居的陈女士也加入了健身大军,却在健身房意外弄伤了左脚。历经一年索赔无果后,她将健身房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骑动感单车意外骨折
    42岁的陈女士是一家企业的高管,由于长期高负荷工作,她的身体健康亮起了红灯。2015年11月,陈女士下决心健身,与朋友一起花了9880元在仙居一家健身房办了会员卡,两人同时享受5年的健身服务。
    此后,陈女士几乎每晚都去报到,一直坚持了一年。2016年11月27日晚上,陈女士跟往常一样来到健身房,体验动感单车项目。
    当晚,健身房生意火爆,单车健身由一名新教练带队。没想到,音乐刚响起一分钟,陈女士的脚就脱离了踏板,由于惯性作用,踏板重重地撞在了陈女士的左脚上。
    陈女士痛得直冒冷汗,当即被送往医院急诊室,被诊断为左距骨骨折、左踝骨骨折,住院治疗一个星期,前后花了3680元医疗费。
    是器械问题?还是操作错误?
    伤愈之后,陈女士找到健身房负责人讨说法。对方称,这是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愿承担责任。多次协商无果后,2017年11月,陈女士向仙居县人民法院起诉健身房以及健身房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6万余元。
    究竟是谁的过错?案件开庭审理时,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以前我骑单车健身前,都有教练进行骑行刹车等安全提示,当天是一个新教练带队,事先没有进行安全提示,而且刚开始就骑得很快,结果我在骑的过程中莫名其妙就受伤了。” 陈女士认为,这次受伤完全是器材出了问题以及没有专业人员在场指导造成的。
    “健身房墙上贴有相关骑行安全提示,教练也有提醒,只是陈女士没有注意。”健身房负责人称,陈女士受伤时器材不存在问题,此事发生后也一直在正常使用。陈女士在骑单车过程中用双脚强行停车,而没有使用紧急阻力刹车按钮,完全是她自己操作错误造成伤害的,应负全部责任。
    法官:健身房承担四成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女士并非初次接触单车健身运动,应当知晓这项运动的危险性及注意点,然而,她在健身过程中未能谨慎对待,致自身受伤,自身具有较大的过错。健身房虽向陈女士进行过单车健身的安全提示,但在不能判断陈女士是否已经掌握安全注意点的情况下,放任其从事该项运动,故对陈女士的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近日,仙居县人民法院酌情确定健身房承担40%的责任,判决健身房赔偿陈女士经济损失1532元,健身房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12694元。
    近年来,健身房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层出不穷。仅去年,仙居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4起健身房内发生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这还不包括大量已经在诉前调解,没有进入诉讼程序的。法官提醒,市民在健身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量力而行,以免得不偿失。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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