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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很多人都想趁着这个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赚点钱,却不知,未经审批许可,是禁止私自储存、销售此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月2日下午4时许,黄岩区公安分局院桥派出所获取线索:称辖区内有人在家门口销售烟花爆竹。该所当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王某将烟花爆竹摆在自家门口销售。经清点,有“家家福”、“精品满堂红”、“开门红”等烟花爆竹,共11余箱。民警当即将这些烟花爆竹收缴,并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
被收缴的烟花爆竹
据王某交代:1月中旬的一天,有个中年男子开着小四轮经过王某家门口,车上装载着一些烟花爆竹,询问王某要不要买点烟花爆竹出售。王某想趁春节前后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赚点钱,在未经获取许可证,明知没到规定销售燃放的时间的情况下,也花了1000多元钱买了车上的烟花爆竹,以鞭炮居多,还有一些16响地炮……平时很随意地放在家里,有空就偷偷拿出来卖。
“私自购买些烟花爆竹已属违法行为,王某家放置这些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又没有经过特殊防护处理,周边都是民房,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办案民警如是说。
2月3日,民警查清事实后,对涉嫌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的王某予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黄岩公安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不得私自储存、销售。需在获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实行定时定点销售。广大市民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若发现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非法储存及买卖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逢年过节,安全最重要!
烟花爆竹燃放时间有规定
今年台州市区春节规定的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与2017年相同,也只有5天。
限制燃放的区域,包括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以及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全部范围。
允许燃放的时间为农历除夕前一天、除夕当天、正月初一、正月初八和正月十五这5天的时间。
对于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予以打击。
来源:黄岩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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