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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五险已经交了三年多了
我媳妇五险也交了二年多了 ,中间有断过 。
现在生育了二胎,听人家说生育险可以报销,就去社保局咨询了一下相关手续什么的。但是那边一查,说是我们两个不享受该待遇。
原因是男女双方都交了生育险所以只能采取女方的生育险,但是刚好女方的生育险缴纳时间不足10个月还差3个月(中间有间断过),所以不能享受该待遇,我很纳闷,你说女方保险间断过,不能享用,只能享用男方的,(因为男方好像只能报医疗费用,不享受其他津贴) 这个也能理解,但是现在双方都不能报销,这个就尴尬了。。这属于霸王条款吗??? 有没有懂这个的,帮我解下疑惑。。。 在这里先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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