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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黄岩] 警示!新前10·29火灾多人被处理丨出租房不符合这十条,一律清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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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0 19: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10月29日6时,新前街道泾岸村金泰劳保厂车间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

经黄岩消防大队调查后认定,起火原因是设备油管爆裂,致使导热油溢出并顺着墙壁流至配电箱处,导热油遇电火花引发火灾。



经调查,发现该厂存在消防设施未保存完好有效、车间疏散通道堵塞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罚:过失引发火灾的车间管理主任沈仙方行政拘留11日;企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罚款6万元;违章部分8.5亩进行拆除,同时关停企业生产1个月,落实整改。



黄岩区纪委对新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办工作人员何海军诫勉谈话处理;对工办主任童文忠警示性约谈处理;对新前街道分管工业副主任牟哲满警示性约谈处理。

台州房东、房客注意啦
今天(11月20日)
台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知

十项负面清单
不满足
一律清人、整改

  一、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住人的,一律清人;

  二、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一律清物;

  三、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硬隔离的,一律清人;

  四、3层及以上的木结构建筑(含木楼梯、木楼板的其他建筑)出租住人的,该部分一律清人;

  五、导线未穿管保护、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的,一律清人;

  六、室内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实行硬隔离的,一律清人;

  七、明火未集中或灶间、厨房与其他区域未实行硬隔离的,一律清人;

  八、6层及以上的“通天式”自建房出租住人的,该部分一律清人;

  九、出租房外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障碍物且防盗网未开设逃生口的,一律拆除;

  十、在危房(C、D级)出租住人的,一律清人。


来源:黄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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